法官:“被告,原告起诉请求与你离婚,你是啥意见?”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被告:“我同意离婚。”
法官:“被告,你们夫妻结婚都三十年了,孩子们也已经长大成人了。老话说得好: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,被告你怎么就这么爽快的同意离婚呢!”
被告:“我想成全她,麻烦法官今天就给我们办离婚吧。”
法官:“我还是希望你平心静气的想一想,再决定是否同意离婚。离婚案件,到了我们法院,调解和好反而是我们工作追求的更高目标,是我们法官希望的更理想的结案方式......”
被告:“法官同志,不用想了,我也理解你们的心情,谢谢你们!我还是同意离婚。”
……
就这样,法官坚持调解不离婚进行了很久。
这真的是“洒脱”的被告遇上了不“洒脱”的法官。
案情其实很简单。原告康某与被告张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,双方生育两女一子,均已成年。妻子康某作为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诉讼,要求与丈夫张某离婚,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承办此案的孙炳勋法官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后,认为该案主要是因为张某常年在外务工,对康某的关心不够,导致双方之间因为缺乏沟通而产生了一系列生活上的摩擦。为了真正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,化解双方的纠纷,孙炳勋遂组织双方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调解。当得知康某是因为张某对其关心程度不够提起离婚诉讼时,孙炳勋认为双方婚姻是否还能维持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张某。因此,孙炳勋积极和张某进行沟通,从双方建立婚姻关系的不易讲到康某一人在家带大孩子的艰难,从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讲到婚姻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……
然而,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反复沟通,双方仍均未改变初衷,离婚态度坚决,表示继续过下去已经无法获得幸福,在此情况下,法庭在查明当事人离婚确实不是为了转移财产、躲避债务后,最后给双方出具了离婚的调解协议书,让他们好聚好散。
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,家庭和谐才能造就社会的和谐。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,夫妻一场,来之不易,孙炳勋法官深知其中道理,所以在面对离婚诉讼案件时,常常对当事人苦口婆心,耐心调解,就是想竭尽全力尽量挽救每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。针对尚有感情的夫妻双方就努力劝和,全力挽回当事人的幸福;针对经多番努力,感情确实破裂,实在无法挽回的婚姻,便通过离婚调解,尽量避免双方对簿公堂,争执不下,最后达到一别两宽,好聚好散的和谐效果。
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,各种环境复杂多变,离婚率居高不下。为改变这一现状,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特意规定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。面对日益增长的离婚诉讼,泌阳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加大调解力度,注重释法明理,积极运用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工作原则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离婚案件处理新思路,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(安坤 孙炳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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